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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京宁合作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的通知

【作者:中医局|来源:中医局|发布时间:2018-11-26 09:33:08|访问量:1622】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京宁合作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的通知

 

宁卫发〔2018〕27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西苑医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东方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医医院:

为落实《北京宁夏实施中医药三优三平台工程协议》,进一步强化北京-宁夏中医药对口支援合作机制,实现北京—宁夏中医药战略合作,促进京宁两地中医药事业快速稳步发展,经北京中医管理局与宁夏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商,决定开展京宁合作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建设,在中医优势重点专科领域引入北京支援医院对宁夏相关专科开展对口支援,引进北京中医重点专科高端技术和人才,提升我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形成地域覆盖面广、专科特色突出、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较为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重点专科,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项目建设单位

经申报、遴选,确定北京市中医医院等6家医院对口支援宁夏自治区中医医院等7家医院10个中医重点专科(见附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自治区中医医院等7家中医医院。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开展专科骨干人员进修培养。采取科室或团队整体进修的方式,每年至少选派3人到北京支援的中医医院学习进修,学习北京中医重点专科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增强团队协作效率。

(二)邀请北京专家来宁讲学。每年邀请北京支援医院重点专科的领导、专家至少3人来宁指导工作,对受援专科从专科管理、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医疗护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帮扶。鼓励邀请北京中医重点专科医护团队来宁指导讲学。

(三)引进诊疗技术和方法。学习引进至少1项北京支援医院重点专科临床诊断治疗方法或技术(包括院内中药制剂),开展临床应用。

(四)专科设施优化。根据专科发展情况,通过向北京支援医院学习,引进先进的专科诊疗设备,优化专科设备配置。

四、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五、经费安排

宁夏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央转移支付宁夏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中安排项目建设经费,按每个项目3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共计300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开展专科骨干人员进修培养、邀请北京专家来宁讲学,引进诊疗技术和方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用于专科设施优化。在保证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项目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六、项目组织实施

    (一)宁夏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方案,并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一起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宁夏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并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及档案管理。

(三)宁夏各项目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强化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截留。

七、绩效考核指标

(一)项目资金按要求时限及时下达项目单位;

(二)建设10个京宁合作中医重点专科。

(三)每个专科每年选派3人以上赴北京对口支援医院进修学习。

(四)每个专科每年邀请3名以上北京专家来宁讲学。

(五)每年专科至少引进1项北京支援医院重点专科临床诊断治疗方法或技术(包括院内中药制剂),开展临床应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京宁合作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对口支援关系

北京支援医院

专科名称

宁夏受援医院(项目建设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内分泌专科

银川市中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肺病专科

石嘴山市中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骨伤专科

固原市中医医院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肺病专科

中卫市中医医院

肾病专科

自治区中医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肿瘤专科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

自治区中医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妇科专科

自治区中医医院

皮肤专科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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