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严禁卫生行政人员以权谋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
| 二、 |
严禁卫生监督人员以法谋私向被监督单位违纪违规索要钱物; |
| 三、 |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以医谋私收受医药回扣和“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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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出具假证明、假报告; |
| 五、 |
严禁医务人员开单提成,开大处方、开搭车药; |
| 六、 |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使用服务忌语,推诿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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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上班期间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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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
| 九、 |
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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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严禁隐瞒、缓报、谎报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